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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(1 / 2)





  秦征不慌不忙,只在收银台前驻足逗留三秒钟,然后迈着相同的步伐,直奔东面的藤椅,并且不紧不慢的泡了一杯龙井茶,等待着钱初夏如同盛夏急风暴雨般的攻击。

  谁曾想,钱初夏满腔足以溶山炼石的怒火却简炼的以八个字,殷实的表达出来,“今天,我碰到范剑了。”

  “你们两个人发生了冲突?”钱初夏没发火,秦征还颇不习惯,他手中平静无波的茶水轻轻的荡漾着,泛起阵阵的波澜,却冲不出青花瓷杯的束缚。

  “我们两个人相处的很愉快。”钱初夏的声音更加的冷漠,就像三九的寒风,如同利刃一样,带着呼啸声就能把树上仅存的几片黄叶扫落在地。

  “你没同意他的要求?”

  范剑碰到钱初夏,那只能算是精妙的安排,而非美丽动人的无意邂逅,以钱初夏如今的冷漠来看,两个人也只是表面和谐,暗地里充满了斗勇斗狠,恨不得把对方致之死地。

  当然,如果范剑书写胜利,他定然会在他人生之中浓浓的添上一笔,某年某月,莱县农大的美女兼财女的钱初夏在他的跨下屈服呻吟……

  就以目前的形势来言,一向强势的钱初夏平静的令人发指,这足以说明,这妮子处在绝对的下风,无可反抗之余,又不愿意束手待擒的随了范剑的意。

  “明天,就是星期三,范剑给的最后通碟。”钱初夏明亮的眸子一黯,平滑的眼角抖动几下。

  除了周末,莱县文化街只有在星期三的时候人流最大。

  范剑迫不及待的选择在这一天下手,可见他要对钱初夏施以最大的压力,然后得之。

  这不得不让秦征感叹,钱真他妈的是个好东西,即使他爹不是李刚,也能做李刚儿子类似的事情!

  沉吟了一会儿,钱初夏抿了抿唇,银牙紧咬的她能看到外部的咀嚼肌紧绷着,她做了一个决定,道:“今天以及往后,你都不用来上班了。”

  “我被辞退了?”坐在藤椅上的秦征左手的食指微微蜷缩着与大拇指不断的摩挲,并没有要停止的意思,他反倒是眯着眼睛,少有的认真打量着眼前壮士断腕般的钱初夏。

  以往的钱初夏,成熟中带着青涩,像是一颗还未完全成熟的水蜜*桃儿,现在的她,依然如此。

  是个思想建全的人就能明白,她不是真正的要开除秦征,反而在有意用她还没有熟透的身体替秦征挡过一场大难。

  要知道,制造赝品糊弄委托方,这可是不小的罪名,一旦落实了,他至少要有十几年的生涯断送在牢狱之中。

  而秦征走了,这样的罪名自然就落到了钱初夏的头上。

  可见这个妮子心软了,在成长为一名剥削级别的资本家的道路上,她又远了一步,变得更加不可饶恕的堕落。

  “是的,你被开除了。”钱初夏嘴角轻轻的颤抖着,内心掀起阵阵的巨浪,而她就像是巨浪之中飘浮的小船儿。

  无助、惊骇和绝望。

  左手摩挲的手指骤然停止,秦征的笑容更加的灿烂,添油加醋道:“这份工作既辛苦,工资又少,我早就想辞职了,现在正好……”

  说完,他毫不犹豫的站起来,留给钱初夏一个潇洒的背影。

  青藤画馆的存亡的危机时刻,钱初夏多么希望秦征能主动留下来,可是,眼前这个还算是英俊的男人竟然借坡下驴,连客气话都没有一句,这不正是胆小怕事,毫无担当的男人吗?

  夫妻本是同林鸟,大难临头各自飞。

  本应该破口相向、大骂不止的钱初夏破涕为笑,抹掉眼角渗出来的不争气的苦涩泪水,内心反倒是平静了,凄迷道:“我凭什么要求别人怎么做?”

  “没吵架,有进步。”

  秦征依然保持着春风得意的笑容,对着练摊大姐,道:“时间不止,学习不停,降服一个女人吗。”

  出了青藤文化街,秦征的笑容才收敛了,他面沉如水,浑身透着冰冷的气息,反倒是左手的食指与大拇指在摩挲着,越来越快……

  不知不觉,他就回到位于青藤画馆东面的老宅。

  屋漏偏逢连夜雨。

  老宅漆黑的大门半敞开着,一阵微风吹过,吱吱的声音像是在痛苦的呻吟。

  如此景象,秦征一怔,面色随即紧绷,他清楚的记得,临出门前,大门是锁上的,如今带着铁锈斑的大锁断成两截掉在地上,这不是招贼是啥?

  秦正当即抄起一根婴儿手臂粗的木棍,小心翼翼的准备挪步进入老宅,可是,他刚刚触及大门的时候,就改变了主意,几个跳步和窜步,就冲了进去。

  原因无他,他想到了还被锁在宅子里的尹若兰。

  冲进正堂之后。

  秦征怔住了。

  家里已经凌乱不堪,床上的绿绸被子被扭曲扔在地上,炕头上的箱子也被打开,里面的备用被子横七竖八的散落在炕上,地下的几个柜子和抽屉也没有逃过魔手,均被拉开,里面本来规整的东西变得相当的凌乱不堪。

  严然,这样的环境就是被小偷光顾的景象。

  可是,就是在凌乱不堪中,秦征闻到了一股子淡淡的酒香。

  顺着酒精的味道寻找,他赫然发现门后有一堆瓶子歪歪斜斜的摆在一起,细数之下,竟然有十二瓶外加两个灰褐色的坛子。

  看到这些,秦征忍不住打个激灵,这贼太贼了。

  偷钱偷物,竟然还顺手干掉了三瓶五粮液,五瓶飞天茅台,两瓶杏花村以及两瓶竹叶青。

  这些可是他叔叔三十年的收藏品。

  如果只是这些,秦征并不惊讶,反倒是两个灰褐色的小坛子让他不得不竖起大拇指,这些人真的太贼了,天生长着一幅贼眼睛贼耳朵。

  这两坛状元酒已经在院子里面埋藏了二十五年,据他的叔叔说,那是他刚出生的时候,他父亲给亲手埋上的。

  现在的秦征很怀疑小偷是不是长了一双狗鼻子。